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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区环境基础设施提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合同包7(宝鸡市金台区环境基础设施提标项目(高枝修剪车(燃油)、洗扫车(燃油))):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区环境基础设施提标项目(洒水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应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3.供应商所投车型必须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
3-4.财务情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3-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3-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宝鸡市金台区环境基础设施提标项目(洗扫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3(宝鸡市金台区环境基础设施提标项目(扫路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4(宝鸡市金台区环境基础设施提标项目(多功能抑尘车、吸尘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5(宝鸡市金台区环境基础设施提标项目(18吨清运压缩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6(宝鸡市金台区环境基础设施提标项目(25吨清运压缩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7(宝鸡市金台区环境基础设施提标项目(高枝修剪车(燃油)、洗扫车(燃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未来的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建议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快速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逐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动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2.1、获取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买卖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买卖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2、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3、电子投标文件(*.SXSTF)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陕西省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电子交易买卖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
2.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交易买卖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3.1、合同包6、合同包7的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09时30分